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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斗争理论过时论不能直接扩大为马克思主义过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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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说:“当文明一开始的时候,生产就开始建立在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上,最后建立在积累的劳动和直接的劳动的对抗上。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到目前为止,生产力就是由于这种阶级对抗的规律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哲学的贫困》(1847年上半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68年版第4卷第104页但由于部分文本不彻底论述的影响,如“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47年12月-1848年1月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00页“这种新的历史观,对于社会主义的观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证明了:过去的全部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中发展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是一直存在的;大多数人总是注定要从事艰苦的劳动而很少能得到享受。”恩格斯《卡尔·马克思》(1877年6月中)《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457-461页等等,加之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本论和社会人(实践论)思想解读的不彻底,以斯大林、赫鲁晓夫时代的前苏联和文革期间的中国为代表,普遍存在阶级斗争扩大化倾向,理论动因就在于对人类发展运动规律的认识停滞于部分文本表述,只看到作为整体的社会与阶级,看不到作为个体的现实的个人及人的本质,教条化地把人类的所有历史解读为阶级斗争的历史,认为阶级对抗规律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最终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教训极为惨痛。
殊不知,所谓阶级关系、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是人类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仅仅是人的社会关系内在运动在阶级社会的阶段性集中显化和主要实现方式,而不是能够贯通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内在本质与内在规律,既不能涵盖阶级社会的全部社会现实,更不能涵盖人类的所有历史及未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阶级矛盾已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主要矛盾,从阶级论出发,人民内部、人与人之间在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中的地位都是平等和一致的,是没有实质性差异和必然性矛盾的。但人始终都是个性化的社会化存在物,阶级论思维以及基于阶级论之上的生产力决定生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难以有效适应和满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关系和内部矛盾的客观要求和现实挑战。
在此,必须深刻的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揭批阶级社会的本质缺陷,昭示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的必然胜利,并提供阶级斗争的理论武器加速推进“两个必然”的实现,而不在于科学指导社会主义的具体建设。在社会主义阶段,人和社会本质的主要属性已经超越阶级属性,阶级理论必然基本成为过时理论,但阶级理论过时论不能简答扩大化为马克思主义过时论。因为,阶级论仅仅是马克思主义在阶级社会阶段的具体运用,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和理论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和理论精髓永远不会过时。


IP属地:四川1楼2018-05-12 10:49回复
    楼主表述确实欠妥,感谢各位批评指正


    IP属地:四川11楼2018-05-1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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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惨痛教训,只能说明阶级斗争扩大化是错误的,并不能直接推导出阶级斗争过时论。根本文本,无产阶级革命,可以在一国首先取得胜利,但社会主义决不能在一国真正建成,彻底的社会主义应该是世界范围的事情,社会主义的彻底建成和阶级斗争的最终消失,都还有着一个必然的历史过程。对于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第一,从国际环境看,依然面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和遏制,甚至是战争的危险和威胁,国际之间的阶级斗争依然存在;第二,从国内情况看,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由于历史的惯性,阶级意识、阶级性矛盾与斗争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将依然存在,很大一部分绝不是根本利益一致的人民内部矛盾,而是阶级性的敌我矛盾;第三,由于国际国内因素的综合影响,阶级性矛盾和斗争可能会出现越来越多的表现形式,在不同程度上上,将长期存在与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等领域。当前阶级斗争扩大化应该属于已经被实践证伪的一种“左倾”错误,同时从当前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也可以表明,阶级斗争依然存在,阶级斗争过时论应该属于一种“右倾”思想,也是要不得的。


      IP属地:四川12楼2018-05-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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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马克思主义,所谓阶级性,其鲜明特性就是剥削性。在传统社会,阶级关系及矛盾斗争,绝大部分可以从人的政治地位、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中直接观察和判断,没有知识文化的普通人都可以直观地感受阶级剥削。如在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直接剥削奴隶阶级的身体生命及一切劳动成果,非常显而易见;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不能直接剥削农民阶级的身体生命,但可以直接剥削其劳动产品,依然浮在表面。到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不能直接剥削无产阶级的身体生命和劳动产品,而是内在剥削无产阶级的劳动力及剩余价值,比较隐蔽,隐藏在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貌似自由和平等的劳资关系之中,可惜被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成功揭破。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各种阶级性关系不再以显化的阶级集中存在,而是更加隐蔽地存在于各种社会关系内部,潜藏在人民内部矛盾之中,绝大部分无法直观地观察和判别。于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教条化解读的阶级分析法将很多人民属性误判为阶级属性,许多对社会主义、大政方针、执政党和领袖有批评性意见、消极言行的个人,被误判为阶级性敌人,如前苏联的大清洗、中国的反“右”倾扩大化及文革。与此同时,错误解读之后形成的集体人(奉献论)误判性也是如此,在一般社会生活和经济性领域,凡是与集体要求、集体利益、集体规则以及政治性正确不一致的,如部分工人、农民利用集体工作之余搞的小生产、小经营、小交易,部分青年的个性化打扮、自由恋爱等等,都有可能被误判为阶级性敌人、资本主义尾巴、小资产阶级情调或封建迷信与腐朽思想。


        IP属地:四川17楼2018-05-1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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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不彻底,就难以说服人,也难以科学认识人。对此,必须追根溯源,寻找和使用穿透力更强的理论透视镜,要能够透过各种社会表象和具体个人,有效看清社会关系内在的的人民属性或阶级属性。“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96页)所谓“交往形式”,就是属于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因此,追根溯源,关键在于要超越以具体个人为逻辑起点的阶级斗争理论,运用更为根源的以社会关系为逻辑起点的生产关系理论。如就同一个人而言,在他的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中,人民属性和阶级属性的社会关系可能是同时并存的,二者有机交织在一起,不能把这个具体个人简单化整体定性为属于人民或属于阶级性敌人。历史上,统治阶级之所以被称为统治阶级,主要在于他们的社会关系总和本质绝大部分属于剥削性的阶级关系,并作为一个单独的阶级而显化存在,但这并等于说他们所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本质都是剥削性的阶级关系,他们也有人本劳动创造价值的一面,即非剥削性的一面,只不过主次、多少不同而已。当他们从事剥削或为了剥削而劳动时,他们就是剥削阶级;当他们从事人本劳动创造价值时,他们也具有劳动人民的相关属性,许多作为统治阶级一员的精英人士同样通过人本劳动创造出惠及人类社会的重要价值。进入社会主义,一方面,绝大部分社会关系都转化为非阶级性关系,剥削阶级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级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惯性、生产力发展水平、国际国内因素综合影响等,剥削性的阶级性关系将继续存在、长期存在,这种存在潜藏在社会内部,隐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如个别官员为个人目的推动的政绩工程,既有推动发展、造福人民的一面,也有剥削人民、谋取私利的一面,既有一定的人民属性,也有一定的剥削属性;部分权力行为对部属和群众正当权益的随意侵占,也是属于一定形式的剥削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以具体个人为逻辑起点的阶级理论显然难以有效适用,需要透过具体个人及具体实践,进入内在的社会关系,从具体的社会关系出发,分析各种社会关系及矛盾斗争,不断批判扬弃各种阶级性关系存量,努力巩固、拓展和提升人本性社会关系涵量。这个理论上的透视镜,只有马克思主义的人本论和社会人(实践论)思想才能有效担任。只有运用人本论和社会人(实践论)思想武器的透视功能,才能透过具体个人及具体实践,真正进入人和社会的内在本质,辩证分析和科学判断每一个具体的社会关系的人民属性或阶级属性,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错综复杂的各种矛盾关系。


          IP属地:四川18楼2018-05-1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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