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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陷传销组织被囚禁,采取故意杀人的方法寻求摆脱控制属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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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幸,读到新闻,说被传销组织囚禁者反杀了看守者。因为在看守者不能动弹后,采取塞嘴与给缠颈绳子打结的行为是故意置看守者死亡的防卫过当行为。我不知道那些检察机关与法院都是出于什么考虑,竟以故意杀人作为公诉。仔细来分析下,可以肯定被囚禁者为了自身的人身与生命安全,有充分的权力采取一切措施来摆脱传销犯罪组织的控制,对看守者可以故意杀害,因为看守者在绝对不同意你逃离的情况下,他会招来其他犯罪成员对囚禁者实施殴打甚至杀害的绝对事实,因为之前已经被殴打过几次,在看守者不能动弹的情况下,以免招来上述伤害,为了实施摆脱被控制,而将缠颈绳子打结与塞嘴等行为都是防卫仍在进行的范围,杀了看守者威胁依然还没有解除,但杀了他就有了希望,如果不杀他就根本没有希望。所以对于被囚禁者的故意是存在前提的,是完全符合正当防卫要求的。看守者不是路人,而是一个对被囚禁者存在严重威胁的犯罪分子,他的身后还有一个“强大的组织”。所以在此过程中,不管被囚禁者故意采取任何办法手段置看守者于死地,都是属于正当防卫。可笑的是,被囚禁者的勇敢作为让一个组织严密的以传销为名的绑架敲诈勒索集团被捣毁,却被提起了故意杀人的公诉,而那些犯罪组织者却被宣判了最高两年徒刑,试问:正义何在?法律对于犯罪分子的惩罚与威慑何在?


IP属地:江西1楼2018-09-13 23:44回复
    在此强烈呼吁,对于那些强制他人加入,实施武力控制他人的传销组织头目,一律实行死刑。此为打击非法传销的唯一办法。


    IP属地:江西2楼2018-09-1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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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现实之事,大家要多关注,要团结起来改变现况,呼吁大家都发声,政府要对社会负责


      IP属地:江西3楼2018-09-1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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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囚禁,反抗杀人判防卫过当较为合理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9-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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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你的这个观点,我极大的赞同。
          传销本来就是违法犯罪,从事违法犯罪的人 凭什么该受到法律保护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9-15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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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不错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9-15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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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扳倒一个官,找人向他行贿就行,行贿就那么三五年,然而受贿是一万元一年,况且只要受贿人不交代,行贿人是不会有事的,然而等行贿人交代的时候,已经不记得哪几个受贿人了。
              同样要做死一个人,找人缠他就行,楼主讲的是其中一例。以前贵州曾有案例,就是天天找人在半夜滋扰妇女,最后逼良为娼,那么,半夜滋扰只是一般小偷小摸行为,然而女人被扣“**”的帽子,从此身败名裂变成**。
              法律应该保护谁?国家立法原则并没想过这一点!


              9楼2018-09-15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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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问题很好解释,他们外面还有人。我正当防卫后摸了对方心跳,并且及时拨打120救护车报警,虽然对方是团体组织性犯法,我被对方组织威胁,他们杀过人。我以人道精神执行,哪怕死而后已。这样就没事了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9-05-20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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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问题有类似的,比如我身体很弱,几天没吃东西了,他如果活下来,边上有大量凶器,我已经透支精神,他有足够力量杀死我,并且我只进行有效一次性正常防卫,并且在救助对方。这里法律没有判不能说罪犯。你要让他们知道你和他们一样懂得利用法律。不是法盲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9-05-2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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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法官审的吧


                    IP属地:江苏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20-05-0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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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销组织非法囚禁 严厉打击!
                      受到非法囚禁与伤害后如何判定防卫过当重新审议


                      IP属地:北京15楼2020-05-0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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