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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南宋反道学的斗争》朱瑞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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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北京1楼2019-10-15 02:22回复
    转载者按:近闻微博及人民网、文史天地等媒体上刊登戴新安厚污朱子之谬文,其文无所考,多因袭王越旧作《南宋反道学的斗争》一文,今特引朱瑞熙先生论文以正视听。原文只有PDF版,此为软件转换之文字版,本人已粗校,但文字标点仍不免有讹误,请以知网版本为准。
    近读王越先生《南宋反道学的斗争》长文(载陈乐素编《宋元文史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9月版),觉得该文(以下简称王文)提出了近10年来很少有人提出的问题,颇引人注意。王文主要依据宋宁宗庆元党禁”时监察御史沈继祖弹劾朱熹的奏疏(以下简称“沈疏")除断定朱熹在对金和战问题上“属于骑墙派”(第5页)外,还断定朱熹“私欲恶性膨胀,驯至肆无忌惮,言行相悖,追求一已之享受,妄冀虚幻之福荫,从而丧失廉耻,干出一系列见不得人的丑恶勾当"(第30页)等等。王文虽然在一些细枝末节上,承认沈疏“有牵强附会、故入人那之处”,或者“小题大做。无限上纲之处"(第20页),但对沈疏的另-些更关键的牵强附会或小题大做之处,却又不遗余力地加以论证和发挥使那些原来就牵强附会之处更加牵强附会,使那些原来小题大做之处更无限度的上纲。
    笔者已在《一论朱熹的政治主张》(载(朱熹与中国文化》,学林出版社)中,较为深入地论证了朱熹一贯反对投降政策,主张抗击金军入侵,不愧为一位爱国者等,所以对王文所谓朱熹在对金和战问题上“属于骑墙派”的说法,觉得无需再费笔墨.
    至于王文所谓朱嘉“干出一系列见不得人的丑恶勾当”的说法,则感到大有澄清的必要.现首先叙述朱熹一生所受的三次打击的过程.然后依次辩清所谓朱熹“私故人之财”、“纳其尼女”、“规学宫之地而改为僧房”以及授“魔”入儒等种种“罪行”,并剖析王文的其他失误。
    一、朱熹一生所受的三次打击
    朱熹一生.共活七十一岁,在地方或入朝真正担任差遣(实际职务)的时间并不多,充其量总共九考,实际不过七年稍多.立朝仅40天.其余近40年时间,大部分担任监司或主管.提举宫观一类的闲职,只领不多的俸禄;另一部分为待缺.此外,他还辞去了许多官职。这样,他就保证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去潜心学问构筑那个庞大而精密的理学体系。
    然而,在朱熹治学和从政的半个世纪中.绝非一帆风顺.而是历尽坎坷。宋孝宗时.他受到了政治上的两次打击。第一次打击,发生在淳熙九年(1182)朱熹担任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期间。朱熹因再三弹劾前知台州唐仲友而遭到唐之姻亲左承相王淮及其爪牙郑丙等人的打击报复和攻击。
    第二次打击.发生在淳熙十五年(1188)六月。这一年朱熹被任命为兵部郎官,因足病请假.暂未就职。兵部侍郎林栗因为曾与朱熹讨论《易》和《西铭》意见相左便乘机上疏.对朱熹横加指责和诬陷。
    宋宁宗时,朱熹受到了政治上的第三次打击。这是一次更为沉重的打击。宁宗即位初年.枢密使赵汝愚首荐朱熹担任焕章阁待制兼侍讲.入宫替宁宗讲理学。数十天后朱熹因为上疏得罪权臣韩侘胄,被罢经筵.改任宫观。庆元年(1195)二月.韩侘胄得到宁宗的支持.将赵汝愚罢相出知福州.并且陆续罢斥一批支
    持赵汝愚的官员。于是,由赵汝愚荐引入朝的士大夫,被韩侘胄“一网尽矣".(见李心传《道命录)卷七上)庆元二年正月,右谏议大夫刘德秀奏劾前宰相留正“引用伪学之党”进一步打击朱熹等人。庆元二年十二月.监察御史沈维祖对朱熹进行激烈的弹劾,把打击朱熹等人的斗争推向了高潮。沈继祖的弹劾奏疏问世后.成为当时和后世攻击朱熹的主要根据。现照录如下:
    臣窃见朝奉大夫、秘阁修撰、提举南京鸿庆宫朱熹,资
    本回邪,加以伎忍,初事素侠。务为武断,自知圣世此术难
    售,早变所习,剽张载、程顾之余论,寓以吃菜事魔之妖术,
    以鼓簧后进。张浮驾诞,私立品题,收召四方无行义之徒以
    益其党伍,相与餐粗食淡,衣囊带博,或会徒于广信鹣湖之
    寺,或呈身于长沙敬简之堂,潜形匿影,如鬼如魅.士大夫之
    沽名嗜利,觊其为助者:又从而誉之荐之。根株既固,肘腋既
    成,道以匹夫窃人主威福之柄,而用之于私室。飞书走疏,所
    至响答,小者得利,大者得名,不惟其徒成遂所欲,而熹亦富
    贵矣。
    臣窃谓熹有大罪者六,而他恶又不与焉。人子之于亲,
    当极甘旨之奉。熹也不天,惟母存焉。建宁米白甲于闽中,
    而熹不以此供其母,乃日籴仓米以食之,其母不堪食,每以
    语人。尝赶乡邻之招,归谓熹日:“彼亦人家也,有此好饭。”
    闻者怜之。昔茅容杀鸡食母而与客蔬饭。今熹欲餐粗钓名而
    不恤其母之不堪,无乃太戾乎?熹之不孝其亲,大罪一也。熹
    于孝宗之朝,屡被召命,偃是不行,及监司郡守,或有招致,
    则趣驾以往。说者谓召命不至.盖将辞小而要大:命驾趣行,
    盖图朝至面夕馈。其乡有士人连其姓者,贻书痛责之,熹无
    以对。其后除郎,则又不肯入部供职,托足疾以要君。此见于
    侍郎林栗之章。熹之不敬于君,大罪二也。孝宗大行,举国
    之论,礼合从葬于会稽。熹乃以私意倡为异论,首入奏礼乞
    召江西、福建草洋,别图改卜.其意盖欲藉此以官其素所厚
    善之妖人蔡元定,而附会赵汝愚改卜他处之说,不顾祖宗之
    典礼,不恤国家之利害,向非陛下圣明,朝论坚决,几误大
    事。熹之不患于国,大罪三也。昭者汝愚秉政,谋为不轨,欲
    藉熹虚名以招致奸党,倚为腹心羽翼,骤升经筵,躐取次对。
    熹既用法从思例,封赠其父母,奏荐其子弟,换易其章服矣,
    万忽上章佯为辞免。岂有以职名受思数而却辞职名?玩侮
    朝廷,其此为甚。此面可忍,装不可忍?熹之大罪四也。汝
    愚既死,朝野交庆。熹乃率其徒百余人哭之于野。熹虽怀卵
    翼之私恩,直顾朝廷之大义?而乃犹为死党,不畏人言。至
    和其徒建阳知县储用之诗,有“除是人间别有天”之句,人间
    岂容别有天耶?其言意何止怨望而已?熹之大罪五也。熹
    既信妖人蔡元定之邪说,谓建阳县学风水,有侯王之地,熹
    欲得之。储用逢迎其意。以县学不可为私家之有,于是以护
    国寺为县学,以县学为护国寺,以为熹异日可得之地。遂于
    农月伐山凿石,曹弃伍拽,取捷为路,所过骚动,破坏田亩,
    运而致之于县下。方且移夫子于释迦之殿,移释加于夫子之
    殿,设机造械,用大木巨缆绞缚,圣像,据通衡囂市之内,
    而手足堕坏,观者惊叹。邑人以夫子为万世仁义礼乐之宗
    主,忽遭对移之罚,而又重以折肱伤股之患,其为害于风教
    大矣!熹之大罪六也。以至欲报汝愚援引之恩,则为其子崇
    宪执柯娶刘珙之女,而奄有其身后巨万之财。又诱引尼姑二
    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必与之偕行,谓其能修身,可乎?家妇
    不夫面自孕,诸子盗牛而宰杀,谓其能齐家,可乎?知南康
    军,则妄配数人而复与之改正,帅长沙,则匿藏救书而断徒
    刑者甚多,守漳州,则搜(援?)古书而妄行经界,千里骚动,
    莫不被害:为渐东提举,则多发朝廷账济钱米,尽与其徒而
    不及百姓,谓其能治民,可乎?又如据范染祖业之山以广其
    居,而反加罪其身:发掘崇安弓手父母之坟以葬其母。而不
    恤其暴露,谓之想以及人,可乎?男女婚嫁,必择富民,以利
    其奁聘之多:开门援徒,必引富室子弟,以责其束修之厚。四
    方馈赂,鼎来踵至,一岁之间,动以万计,谓之廉以律已可
    乎?夫廉也,恕也,修身也,齐家也,治民也,皆熹平日窃取
    《中庸)、《大学》之说以欺惑斯世者也。今其言如彼,其行乃
    如此,岂不为大奸大憨也耶?昔少正卯言伪面辩,行僻而坚,
    夫子相鲁七日而诛之。夫子,圣人之不得位者也,犹能亟去
    之如是,而况陛下居德政之位,操可杀之势,而熹有浮于少
    正卵之罪,其可不亟诛之乎?
    臣愚欲望圣慈特赐客断,将朱熹视职罢祠,以为欺君用
    世之徒、污行盗名者之戒。仍将储用镌官,永不得与亲民差
    遣。其蔡元定,乞行下建宁府追送别州编管。庶几奸人知惧,
    王道复明。(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丁集《庆元党》)
    另据《道命录》卷七上载有《沈继祖劾晦庵先生疏》,宋宁宗批准了沈继祖的奏疏,朱熹因而被责落秘阁修撰,并罢宫观,蔡元定则发送道州编管。
    韩侘胄最初对朱熹等人主要从政治上进行打击,企图把他们搞倒搞臭,极少在学术上和理论上进行批判.其间只有张贵谟“指论《太极图说》之非"(《四朝闻见录丁集《庆元党))算是对朱熹理学的唯一学术批判,可惜其内容不得其传.很多参预从政治上打击朱熹等人的官员,在学术上和理论上都不是朱熹的对手。从庆元三年《1197)十二月开始,韩侘胄正式从组织上打击朱熹等人。被定为“伪学逆党"而“得罪"者共59人。
    从庆元元年初开始,韩侘胄所发动的对朱熹等人的打击,一直持续到庆元六年三月甚至更后。庆元四年底,朱熹“疑犹在罪籍",不敢向朝廷提出致仕的申请。到庆元五年四月,他考虑到自己“常带阶官,义当纳禄",决定正式向朝廷提出申请,终于获得批准。从此,他开始“用野眼见客”。《两朝纲目备要)卷五(宁宗). )次年三月,朱熹在建阳县考亭重病而死.朱熹这次所受打击,前后持续了五年多,时间不可谓不长。


    IP属地:北京2楼2019-10-15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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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所谓朱熹“私故人之财”问题
      沈疏提出,所谓朱熹罪状之一,是“欲报(赵)汝愚援引之恩,则为其子崇宪执柯,娶刘珙之女,而奄有其身后巨万之财。”王文不加考订,便信以为真,而且信口雌黄,说朱熹“在处理故人之财的问题上,却是见利忘义,有如惟利是图的市偿,‘股市廛之污行’。”又说朱熹“利令智昏”“败德伤廉”,是“道学史上绝大的讽刺"(第21- -22页),等等。
      其实,这纯属无稽之谈。刘珙(1122--1178),字共父,福建崇安人,高宗绍兴十二年登进士第,孝宗朝.历官秘书丞兼吏部郎官、中书舍人、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等。刘珙遣孤有两子两女.两子是刘学雅,官阶承务郎(京官的第五阶);刘学裘,官阶承奉郎(京官的第四阶).两女中,长嫁将仕良吕钦幼女未嫁.后适赵汝愚之子赵崇宪。《朱文公文集》卷九七《刘珙行状》)据朱熹所撰刘子羽和刘珙的神道碑记载.朱熹之父朱松晚年从刘珙之父刘子羽游,过从甚密。朱松去世前“以家事为寄”,刘子羽"侧然怜之,收教熹如子侄,故熹自幼得拜公左右”。刘子羽去世后,朱熹与刘珙跟随刘子羽之弟刘子翚(人称“屏山先生”)学习。朱熹与刘珙“相长大,知公(刘珙)为详,而公晚岁相予亦益笃”。由此可知朱熹与刘珙两家是世交,朱熹与刘珙的友情极深非同一般。
      南宋时法律规定,在父亲去世后,在室女应得兄弟份额的一半,或由父亲立遣嘱.给予其钟爱的女儿以更多的田产.充作嫁资或由父母作主,在出阁时,拨给部分田地、屋业、山园等随嫁。(详见拙著(宋代社会研究》,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台北弘文馆出版社,1986年版)赵崇宪娶刘珙的次女为妻,依例可以通过取得女方妆奁的方式.继承刘珙的部分遗产,但不可能占有刘珙的全部遗产,因为刘珙还有妻女和两个儿子、长女在世,尤其是刘学雅和刘学裘业已长成,刘学雅还出任官职.沈继祖说朱熹为了报客赵妆愚“援引”之思,替赵崇宪做媒,娶刘珙的次女为妻,从而赵崇宪“奄有"实即独吞了刘珙的“巨万”遗产云云,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捕风捉影的沈继祖其奏章的本意也只是指赵崇宪“奄有"其岳父刘珙的遗产,并没有说朱熹乘此机会“奄有”了这笔财产。但是王文却不惜移花接木硬把“奄有"这件原来子虚乌有的事按到朱熹头上。这说明王越先生的轻率比沈维祖有过之而无不及。据清人王懋宏编《朱子年谱)卷一上记载:屏山(按即刘子翚,刘坪之父)在世时,与朱子讲习武夷,去家颇远,曾于中途建歇马庄买田二百亩,以代诸费,实与朱子共之。“屏山既没,忠肃公珙尽以界朱子,资其养母。后朱子同安秩满归,以田还屏山子坪,坪不受。谋于忠肃转畀南峰寺,至今犹存。”朱熹最后将歇马庄的二百亩田产归还给刘坪,这一事例说明朱熹轻于钱财,重于情义,并不像王文所描绘的那样是一个“见利忘义”、惟利是图的市侩”式人物。
      三、所谓朱熹“纳其尼女”问题
      沈继祖提出,朱熹的另一条“罪状”是“又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之借行”。王文对此亦不加考订,以为属实,而且与刘珙胡乱联系起来,说:“这两个青年尼姑不是别人,而是朱熹的故人之女其父去世,朱熹竟不择手段.欺凌弱小,侵占其父的遗产.使两女遁入空门”。“两女既入空门朱熹又诱其返俗,充当自己之爱妾.携往官署,以满足其“人欲’."(第23页)
      不难看出,在这一问题上,王文前后自相矛盾已到了令人捧腹的程度。因为在所谓朱熹“私故人之财“问题上,王文已经赞同沈继祖所说朱熹为报答赵汝愚援引之恩”替赵汝思之子赵崇宪做媒,娶刘珙之女。这里又说朱熹引诱刘珙两个女儿为宠妾,这事如果属实,加上还有吕钦之妻,则刘珙就必须生有四个女儿才行。但刘珙行状记载,他只生了两个女儿。这事实揭示王文纯属胡缠乱扯。
      据黄干撰《朱子行状》(黄干《勉斋集》三十六)和王懋宏编《朱子年谱》卷二上记载,朱熹的夫人刘氏,是刘勉之(号白水、草堂)之女,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十一月去世,次年葬于建阳县唐石里大林谷.除刘氏而外,各种文献都没有朱熹纳妾的记载。在宋代,众多官僚、贵族和富人中娶上三妻四妾者,并不罕见人们习以为常,社会舆论也不予谴责.如抗金名将韩世忠娶有四妻,此事冠冕堂皇地载于赵雄所撰《韩忠武王世忠中兴佐命定国元勋之碑》(《新刊名臣碑传琬琰集》卷十三)并不需要遮遮掩掩.大臣王素也娶了三个妻子(见同上,卷九)朱熹如果确曾纳妾,当时根本无需隐瞒,自然会反映到各种文献中来。今存的宋代文献却毫无朱熹纳妾的记载.可见沈继祖所说朱熹诱引两个尼姑为妾完全不是事实。王文据以立论并且大加发挥的那些辱骂朱熹的话,也根本站不住脚。
      四、所谓朱熹“规学宫之地而改为僧坊”问题
      沈继租指贵朱熹“既信妖人蔡元定之邪说,谓建阳县学风水有侯王之地.熹敢得之.储用逢迎其意,以县学不可为私家之有,于是以护国寺为县学以县学为护国寺,以为熹异日可得之地。”王文对此不但随声附和.且引述朱熹关于州县学重要性的四段论述,作为朱熹言行相悖的证据;然后指责朱熹如此破坏县学,损毁孔像,在封建社会中,确是骇人听闻之举。”最后又“探讨”谓朱熹“竟如此胆大妄为”的原因(第27页)等等.这里要辨明三个问题:
      (一)迁学的过程和原因--笔者觉得,王文根本没有弄清朱熹搬迁县学的原因和整个过程。据《嘉靖建宁府志》、《嘉靖阳县志》以及《道光建阳县志》卷五(学校志)的记载,建阳县学原来建在三挂里水东交溪之游(一作锦水之东),朱熹认为这里通近民居,卑隘喧闹,影响士人学习。又据刘㷍撰《重建建阳县学记》建阳县学原“在水东之浒,其地湫隘狭窄,迥隔大溪,遇霖潦,浮桥断绝,士子病涉焉.”(见刘㷍《云庄集》卷四)概括起来搬迁的原因不外有二:一是原址在交溪(指麻阳溪和崇阳溪的汇处,即今水东溪)附近.这里地方狭隘,靠近居民住宅,极不安静。二是隔着大溪.每遇春水泛滥,浮桥断绝,师生难于渡河。因此,朱熹等人提议搬迁到新址。
      关于迁学的经过,朱熹在《与郑景实栗书》(见《朱文公文集·续集)卷六)中讲得很清楚.他说:
      “台评所指“迁学’一事,乃与贱迹相连。士子有初不预谋者,亦被流窜,其事甚可笑。或传不止流窜,于尔又可痛也。盖旧学基不佳,众欲迁之久矣。储宰一日自与邑中士子定议,而某亦预焉,其人则初不及知,而其地亦不堪以葬也他时经由,当自知之.”
      又在《答潘子善(时举)书》(见《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中说:
      “此中近日改移新学,复为僧坊,塑像摧毁,要(腰)膂断折,令人痛心。彼圣贤者尤不免遭此厄会,况如吾辈,何足道哉!”
      又在(答储行之书)(见(朱文公文集·续集)卷六)中说:
      “闲中读书奉亲,足以自乐,外来之物,圣贤所不能必况吾人乎?但新学一旦措手而委之庸髡,数日前已迁像设,令人愤叹不已。”
      这三封信说明:
      1、建阳县学因地理条件不佳,很多人早就提议搬迁.
      2、县令储用召集本县士子商议迁学事宜,朱熹也参预商议.
      3、“其人”即蔡元定(见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丁集(庆元党)引朱熹复郑栗书时,“其人”两字下原注:“谓元定")最初根本不知道迁学之事,更不用说事先参预筹划了.
      4、县学旧址并不适合当墓地。
      5、县学刚迁到新址.朝廷便命令搬回原地,新学则重新变为僧寺.圣贤塑像被损毁.以上这些信反映了当时建阳县迁学的真相。
      (二)、朱熹与“地理之学”一一王文认为朱熹和储用这样“胆大妄为",是因为朱熹崇拜堪與、迷信风水:朱熹的父亲朱松酷信“地理",朱熹“恪守父道" ,必然受其影响:朱裹与蔡元定关系密切,“互相标榜"等等。(第27页)
      其实,朱熹并不“酷信”“地理之学",王文所谓“朱熹以堪舆择穴与针灸择穴作类比,企图藉此为堪舆家张目”(第27-28页)的说法纯属捕风捉影。实际情况是: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六月,孝宗去世,朝廷的令百官集议,为其选定陵基地点.经过勘测和比较,决定在绍兴府永思陵(宋高宗陵墓)下宫之西兴建。这时,朱熹写成《山陵议状》,向朝廷提出:已选定的孝宗基地,依然“土肉浅薄,下有水石",这无异是使孝宗的“梓宫”“置之水中”。朱熹从长久保藏孝宗的遗体,防止水泉和蝼蚁、地风的侵蚀及防止盗掘出发,建议朝廷搜访“通晓地理之人”另访佳处,选择基地,再派官员“按行"和“复按”。但他曾声明“臣本儒生,不晓术数”:同时又声明“地理之学"只是“猥贱之末术”,不过其说“亦不为无理”"。
      朱熹还指出,朝廷“专信台史"、“必取国音坐丙向壬之穴,而不博访名山,是以粗略苟简".所谓坐丙向王,即坐南向北,是使遗体“背阳而向阴”。朱熹认为,“古之葬者,必坐北而向南.盖南阳而北阴.孝子之心不忍死其亲故虽养之于基,犹欲负阴而抱阳也”。所以,“台史之说,谬妄多端"。
      在指出“台史之言"不足为信的同时,朱熹以针灸比喻“地理之法"的选定穴位,“不可有毫厘之差”。还说近年江西和福建“地理之学”“尤盛”,“岂无一人粗知梗概”?王文就据此断定朱熹“酷信“地理之学”,还断定他所谓“一人”,“其用意在暗示有一蔡元定深于此道,可为宋孝宗的遗体择一“吉地"(第28页),这显然是王文的一种主观臆测。当时精通“地理之学”者大有人在.怎能说朱熹向朝廷只是“暗示”蔡元定一人“深于此道"呢?
      不错,朱熹之父确酷信“地理”,但怎能说朱熹也必定是堪舆家或风水先生吗?难道因为朱熹是大学者、理学家,他的三个儿子也一定都是大学者、理学家吗?
      客观事实是朱熹当时对选择孝宗墓地只是要求地势稍高,以避免地下水浸蚀遗体。他说过:"为坟但取其稍高,四边能走水足矣。古人坟极高大,圹中容得人行,也没意思。"根据地形,“北方地土深厚,深葬不妨”:南方则只宜浅葬,以防水没。(朱子语类)卷八十九《礼六·冠昏丧))王文附会沈继祖对朱熹的攻击,勉强拼凑了几条材料,是难以使人信服的.
      (三)蔡元定及其“相地之学"--沈疏把蔡元定说成是“妖人”,蔡元定的学术是“邪说" ,这也不符合事实。
      据蔡元定所著《发微论》,可知他将理气学说融会到“地理之学”中,提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见解。比如在《睢雄篇》,他认为:“孤阴不生,独阳不成.天下之物,莫不要相配对。"这一论点吸取了北宋以来理学家如张载、王安石、二程的事物对耦学说.又如在《感应篇》中,他认为:“感应者,言乎其天道也。夫天道不言而响应,福善祸淫皆是物也.谚云:‘阴地好,不如心地好.'此善言感应之理也.是故求地者,必以积德为本。”他把新的天人感应理论,运用于“地理之学",给“地理之学"贯注了新的内容。清代《四库全书提要》说,“术家惟论其数,元定则推究以儒理,故其说能不悖道...非方技之士支离诞谩之比也。"可见蔡元定的相地学,与一般堪舆家不同,他提出了以积德为体.择地为末的主张,并极力使之哲理化。因此,沈继祖耸人听闻地说他是“妖人”,他的学术是“邪说" ,是不符合事实的。
      王文把蔡元定与建阳县学迁址.事联系起来,似乎朱熹听从了他的“风水”之说,才动议迁学.其实,正如朱熹在《与郑景实栗书》中所说,蔡元定没有参预迁学的谋划,他最初根本不知道这回事。后来,蔡元定因迁学等事而受到了牵连,蒙受了不白之冤,以致最后死于贬所,令人感叹!


      IP属地:北京3楼2019-10-15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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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所谓朱熹“认罪”问题
        王文引用朱熹所撰《落秘阁修撲依前官谢表》(《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五),以为找到了他完全承认自己“罪行”的证据.该表是这样写的:
        ....伏念臣草茅贱士,章句腐儒,惟知伪学之传,岂适
        明时之用。顷叨任使,已屡奏于罔功,旋即便安,复未能于寡
        过,致烦重劾,尽掎宿愆。谓其习魔外之妖言,履市廛之污
        行。有母而尝小人之食,可验恩衰:为臣面高不事之心,是明
        礼缺:以至私故人之财而纳其尼女:规学官之地而改为僧
        坊。谅皆考核以非诬,政使窜投而奚憾。不虞恩贷,乃误保
        全;第令少避于清班,尚许仍居于散秩。...
        王文据此提出,“《宋史·朱熹传》和黄干所摆的朱熹《行状》,都把朱熹描述为实践“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道学家,《宋史)作者断言沈继祖污蔑朱熹,但是像‘私故人之财而纳其尼女等事,朱熹为什么公开承认呢?难道朱熹是肯背黑锅的人吗? (第24页)王文还以宋仁宗时欧阳修为反证,说:“北宋欧阳修曾被控有‘盗'甥女之污行,欧阳修上奏章给宋朝廷极力辩白自己是无辜受谤,朱熹不敢效法欧阳修,可见在事实面前,无法抵赖。"(第24-25页)
        细察此文,不难看出.王文把朱熹的这份《谢表》当作朱熹“公开承认"自己“罪行”的证明,不过是一种肤浅之论.他没有看到朱熹在《谢表》中留下了重要的伏笔,这就是“谓其"和“谅"字"。用今天的话来讲,“谓其”便是“所谓他的”意思。朱熹使用“谓其”两字开头.然后大包大揽地照抄沈继祖罗织的各条“罪状",这说明朱熹把这些“罪行”说成是人家说的,实际并没有加以承认.近读陈荣捷先生(朱子新探索)书,陈先生也注意到朱熹这一《谢表》的“谓其”两字,指出:“‘谓其乃述疏中大意,非认罪也”。这是十分正确的。(见《朱子新探索》,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770 -771页)
        笔者以为,朱熹之所以没有公开辩白,是因为当时的政治形势异常严竣,权臣韩侘胄完全控制朝政,沈继祖的奏章得到宋宁宗的批准,“储用特降两官,蔡元定道州编管”,朱熹本人则被落职罢祠。(见李心传(道命录卷七上(沈继祖劾晦庵先生))在此情况下,完全不允许朱熹向朝廷进行申辩。但这并不等于朱熹没有申辩过.在朱熹给友人或门徒的书信中,他还是作了一些辩白,以澄清沈继祖加给他的“罪状”。
        如前述《与郑景实栗书》、《答潘子善书》、《答储行之书》,为搬迁建阳县学问题进行辩白,说明迁学的原因和蔡元定无辜受牵连等情况此外,他在致刘学古的信中.说蔡元定“渠于此事本无所预",而也被牵连获罪,“殊使人愧恨”.(《朱文公文集·别集)卷与《书·学古之一》)
        在致祝汝玉的信中,说“季通(按即蔡元定)徒步上道,令人愧叹。昨日又闻有毁乡校,以还僧坊之请事亦施行。彼巍然当坐者,岂亦不谢客而遗此耶,可付大笑也。”(《朱文公文集.别集》卷2《书·祝汝玉》)
        在致刘智夫(崇之)的信中,说建阳县有一名“不逞”之徒,写匿名信给礼部,诬告县令储用迁学一事,蔡元定也为其所指控。实际上,“所诉无词之实”。(《朱文公文集.别集)卷二《书·刘智夫之二十七》)
        显而易见,在沈继祖的奏章被朝廷批准后,朱熹不是不想向朝廷为自己辩白.而是因为当时的政治局势所限,所以他在《谢表》中采用了巧妙的手法,用“谓其”两字表示这些“罪行”只是沈继祖罗织的,从表面上看,好像是“认罪”,实际上并没有认罪,同时,他并曾在一些书信中为一些事情作了澄清。
        除此而外,还应该注意到这份《谢表》中的“谅皆考核以非诬"一句。“谅"字在这里只能作“推想"解释。朱熹这句话的原意是推想(以上这些事情)都经过调直核实而不是诬蔑的。他的真正用意是用“谅”字来表示自己前此并不知情。如果他完全认罪,他决不会使用“谅"字。这证明朱熹自已并没有“公开承认”沈继祖所罗列的那些“罪状”。


        IP属地:北京4楼2019-10-15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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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所谓朱熹其他“罪行”问题
          王文所述沈继祖弹劾朱熹的奏疏中.还有一些事情是不难弄清的。
          (一)夺人墓地以葬其母问题.
          沈疏说朱熹“发掘崇安弓手父母之坟以葬其母,而不恤其暴露。在中国古代,发掘他人的祖坟,暴露其祖先遗骨,是令人发指的罪恶。朱熹如果真的做了这件事,舆论安能甘休?
          但事实不然.朱熹母祝氏在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去世,翌年葬于建宁府建阳县太平山天湖之东.(《朱文公文集》卷九十四《尚书吏部员外郎朱君儒人祝氏圹志))即建阳县崇泰里后山铺东的寒泉坞,(见《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七《皇考左承议郎守尚书吏部员外郎史馆校勘累赠通议大夫朱公(松)行状》)并不葬在崇安县。
          (二)强其母食仓米问题.
          事实上,朱熹平日生活十分俭朴,三餐食物都比较简单。黄干说,朱熹“自奉则衣取蔽体,食取充腹,居止取足以障风雨,人不能堪,而处之裕如也"。《勉斋集》卷三十六朱熹行状)沈疏也谈到朱熹与门徒们“餐粗食淡”。朱熹十四岁时丧父,与其母祝氏相依为命.正如朱熹所撰其母圹志所称,熹“愚不适世用.贫病困蹙,人所不堪”,(见《朱文公文集)卷九十四《皇考朱公(松)行状》)而其母处之怡然”(见同上《尚书吏部员外郎朱君孺人祝氏圹志》说明祝氏与朱熹一样,习惯于过清贫的生活。
          必须指出,沈维祖的这道章疏是在庆元二年(1196)十二月奏申朝廷的,而这时朱熹之母祝氏早已去世二十七年。不知沈继祖是从何搜集到祝氏夫人“不堪”食仓米的。
          (三)专招富室子弟为徒问题。
          沈疏指控朱熹开门授徒,必招富室子弟,以多收学费.其实,据陈荣捷先生统计,在朱熹的门人467人中,仅133人曾有官职,约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八:“富
          室子弟诚有之,惟不及全数之半耳.”(陈荣捷《朱子新探索》第769页)
          (四)专择富民为婚问题。
          朱熹有3个女儿长女嫁刘学古。刘学古之父刘坪,“少尝一仕为莆阳郡丞,秩满即称疾,奉祠以归,乐道著书十有七年而卒”,并不是一个家财万贯的富翁。刘学古在其父去世时,任泉州同安县主簿,也只是低级文官,俸禄菲薄。(《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二《从事郎监潭州南岳庙刘君墓志铭》)朱熹次女嫁给黄干,黄干之父在宋高宗时曾任监察御史,不幸早死(《宋史·黄干传》)且“不事生产”家计零落。黄干“既冠,而执经于晦庵先生,荷其一见便有相教诲之意”。几年后,朱熹将次女嫁给黄干。这时,黄干尚未得到一官半职。朱熹的小女嫁给范元裕。范元裕只是一名应举的进士.也没有官职。(黄干《勉斋集》卷十《与李侍郎梦闻书》)在宋代,朱熹的这三位女婿都算不上是富豪。
          (五)收取馈赂问题。
          沈疏说朱惠每年收取各地的馈赠和贿赂动以万计。如果朱熹真是贪财好利之徒他就不必屡次辞去差遣,充当祠官,仅取微禄.这与许多土大夫汲汲于利禄.谋取俸高事闲的差遣,不止有天壤之别.事实上,早在宋孝宗乾道九年,朝廷在批准朱熹由选人改为京官并主管台州崇道观时,曾囊扬他“安贫守道,廉退可...公认朱熹家境贫寒。(《朱文公文集)卷二十《辞免改官官观状》)
          (六)在敬简堂和鹅湖寺聚集门徒搞阴谋活动问题。
          沈疏说朱熹“会徒”于以上两处,“行踪诡秘”。其实,朱熹在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九月至十一月赴湖南潭州访张栻。有门徒范念德,林用中两人侍行。据范念德记载,朱张二人讨论《中庸)之义“三日夜而不能合”。朱熹在《与曹晋叔书中说:“荷敬夫(按即张栻)爱予甚笃,相与讲明其所未闻,日有问学之益,至幸至幸。敬夫学问愈高,所见卓然,议论出人意表。近读其语说,不觉胸中酒然,诚可叹服。”(清王懋宏《朱子年谱》卷一下《朱文公文集)卷二十四)表明朱熹的潭州之行只带了两个弟子与张栻切磋学问,也没有“会徒”和诡秘的行动.朱熹与陆九渊的鹅湖寺之会,是在宋孝淳熙二年(1175)江东信州铅山县(今属江西)鹅湖寺举行,由吕祖谦安排的。参加此次朱、陆会讲的.还有陆九龄、吕祖谦、刘清之、赵景明赵景昭等五人。陆九渊的门徒邵斌(字俊父)、朱泰卿(字亨道)、朱桴(字济道)(见陆九湖《象山先生全集)卷三十六《年谱》;《宋元学案》卷七十七《槐堂诸需学案》)列席了中国思想史上的这次盛会。朱熹看来没有门徒随行。可见“会徒"之说是站不住脚的。至于把朱熹与张栻、吕祖谦、陆九渊等人举行的正当的学术讨论说成是“潜形置影,如鬼如魅”,更是令人发噱的无稽之谈。
          (七)写“怨望"诗问题。
          沈疏说朱熹与储用唱和之诗中,有“除是人间别有天”之句,认为“人间岂容别有天”.朱熹的“言意何在怨望而已"。沈疏暗示朱熹将图谋不轨。其实,这句诗出自朱熹所撰《淳縻甲辰中春,精华含闲居,戏作武夷棹歌十首呈诸同游,相与笑》.诗的第十首(见《朱文公文集》卷九),原诗如下:
          九曲将穷眼豁然,
          桑麻雨露见平川。
          渔郎更觅桃源路,
          除是人间别有天。
          可见这首诗只是朱熹歌咏武夷山风景之作,并非与储用唱和,更非表达“怨望”之意.沈疏采取断章取义的卑劣手法,然后,曲解原意,以无限上纲,其用意昭然若揭。
          (八)所谓朱熹“援‘魔’入儒”问题。
          王文对沈疏所谓朱熹“寓以吃菜事魔之妖术,以鼓簧后进"这句话,不仅不加分析,而且提出朱素“援‘魔’入儒"之说,而且添油加醋,以朱熹的服装、饮食以及天理人欲学说,来论证此说法,王文说,“朱熹日祷的衣帽,衣则以布为之,朝袖皂缘,裳则用白纱,为濂溪画像之服。周敦顾的思想受道家之影响很深,.. ..他的生活作风,亦俨然一道...熹连穿衣戴帽都模仿周氏亦与摩尼教士之装束颇为类似。”沈疏亦言其餐粗食淡,并以粗米供母.凡此种种,可见沈疏劾其“寓以吃菜事魔之妖术',不是无风起浪,飞语中伤,朱熹"还参照摩尼教明、暗两宗的教义结合儒家传说的理、欲对立的观念,发挥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第56.57页)等等。
          笔者认为,王文根据沈疏而进行的种种推理,都是难以成立的.因为,第一朱熹并不信仰摩尼教,也没有剽窃摩尼教的教义。至今还找不到朱熹吸取摩尼教教义的证据。第二,即使说朱熹理学体系的某些方面与摩尼教有“同声相应”之处,也不过是说两者有一些地方不约而同面已,并非指谁“剽窃”谁的学说。第三,摩尼教也没有什么“妖术”。据记载公开活动的摩尼教教派在城市传教信徒有士人、宗室、吏人、兵士,甚至“名族士大夫”。主张“男女不相授",男教徒不吃妇女作的食物.反对杀生,营建庙字、法堂,崇拜摩尼佛像:崇尚白色,首领紫帽宽衫妇女黑冠白服。秘密教派在农村传教.主要吸收贫苦农民参加主张男女平等,主张杀人以“救其苦”,反对偶像祟拜,只拜日、月;不讲究服色。在宋代,统治者往往把秘密教派称为“吃菜事魔”,有时也称公开教派为“吃菜事魔”。所以,笔者不禁要问:沈疏所谓“寓以吃菜事魔之妖术”,究竟“寓"了哪一教派的“妖术”呢?所谓“援魔入儒",究竟"援"了那一教派的“妖术”呢?王文对此一点也说不清楚。而况摩尼教两派本来就没有什么“妖术”,朱熹当然也无从“剽窃”,无从将“妖术”“援"到理学中去。我们总不能因为朱熹穿衣戴帽与周敦颐相似,又习惯于“餐粗食淡",就说他受到摩尼教的影响,甚至说他是摩尼教教徒吧!


          IP属地:北京5楼2019-10-15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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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王文的其他失误
            作为一篇重要的学术论文,王文在史实以及论述方法上却存在着不少失误,这不能不使读者感到遗憾。
            (一)王文在《前言》中.说:“直到朱熹死时(公元1200年)门徒要举行会葬,也受到禁止。九年以后,韩佗胃等为了安定内部局面,进行抗金,宋宁宗也认识到朱熹在宣扬三纲五常以及‘存天理.灭人欲’方面干了许多理论深化的工作......于是重新肯定朱熹对宋王朝作出的贡献而予以昭雪.并一再予以褒崇。”(第4页)
            如所周知,宋宁宗开禧三年(1207)十一月.韩侘胄已在礼部侍郎史弥远和杨皇后发动的一次政变中被杀身死。朱熹去世的“九年以后”(即嘉定三年,公元一二-O年 )韩侘胄如何能在九泉之下"进行抗金”?事实上,韩宅青早在嘉泰二年(1202)为准备北伐金朝,就已下令“弛学禁”。同时,又追复赵汝愚资政殿学士之职,恢复徐谊、刘光祖、陈傅良、叶适等人官职,删去官员举状中的“不系伪学”一段。(高斯得(耻堂存稿》卷三《邓中丞家集跋》)还下命追复朱熹焕章阁待制致仕(《宋史》卷三十八《宁宗二).当然,这一“弛学禁”措施.还谈不上给朱熹平反昭雪.更谈不上“于以褒崇".真正为朱熹昭雪平反是在嘉定元年(1208)。这一年二月,皇帝下诏“朱熹依条与致仕遗表恩泽",(樵川樵叟《庆元党禁》)给予其后裔以官员致仕遗表的待遇次年十二月,“赐朱熹谥日文”。并在太常博士等议定朱熹赐谥的文件中,肯定朱熹在学术上的贡献,说:孔子之.....至公而圣道灿然矣."(《两朝纲目备要卷十二《宁宗》)这才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学术思想上为朱熹恢复了名誉。
            (二)王文的第一部分.说朱熹在宋孝宗初年,因为“抗战派坚持抗金",不得不在奏章中表示“非战无以复仇非守无以制胜",但在私下又向其弟子散布“赞同秦桧而主和"”的言论。朱熹说:“秦桧自虏中归.见虏人溺于声色宴安,得之中国者,日夜烂熳,亦有厌兵意,秦得此意遂归来主和,其初亦是矣。”王文据此断定朱熹是“赞同秦桧而主和的".(第6页)
            应当指出,王文对朱熹的这段话是采取了断章取义的手法。朱熹原文在“其初亦是矣"一句后,本来并没有结束,接着还有“然扰已奉之,荡不为一毫计.使其和中自治有策.后当逆亮之乱,一扫而复中原,一大机会也.惜哉!"朱熹这段话的原意是秦桧从金朝归国之初,主张与金议和也是可以的,但不应该点不去加强军事力量。如果在和议之中,“自治有策”到金帝完颜亮末年金朝发生内乱时,宋朝大举反攻.恢复中原便是一个大好的机会,但当时没有这样去做,这是十分可惜的.可见,朱熹这段话立足于恢复中原,为没有能够利用完颜亮被杀这个机会而表示惋惜.尔后追溯宋朝失去这个机会的原因是秦桧一味主和而不作军事上的准备.在这里,朱熹的原意并没有赞成秦桧的所作所为和主张与金媾和的意思.王文力图把朱熹说成实际是与卖国贼秦桧唱一个调子的“骑墙派”,因而不惜采取断章取义而歪曲原意的手法,这样的治学态度是不可取的。
            (三)王文第二部分,引用沈继祖弹劾朱熹奏疏原文.....熹既用,法从恩例封赠其父母,奏荐其子弟,换易其章服矣,乃忽上章,佯为辞免”。(第17页)
            据笔者知道,“法从”乃侍从官(宁宗时指在京的职事官自尚书至权侍郎以及学、待制)的别称.(程大昌《考古篇>卷八《法从》)朱熹在宋光宗绍照五年(1194)八月,投焕章阁待制兼侍讲,进入侍从官行列。所以,这段奏疏的准确断句应该"“.....熹既用法从恩例,封赠其父.....
            (四)王文的第一部分,引用朱熹所说“祖宗之仇万世臣子之所必报而不可忘者”,断定朱熹‘意思是说,复仇之事可寄希望于万世臣子"。随后.王文又引用朱熹“盗贼四起,人心动摇”两句.断定他“突出国内的阶级矛盾而把民族矛盾摆在次要的地位”。又进一步推论:“在这儿朱熹要求当政者必须以全力对付农民起义,这就意味着,“安内先于‘攘外'。我们回顾一下本世纪30年代,国民党反动派的叫器与朱熹的呼号,简直如出一辙。”(第6-7页)
            这里王文采用的是歪曲原意和无限上纲,任意引伸的手法稍为懂得语法的人都会理解“祖宗之仇.万世臣子之所必报而不可忘,是说子孙后代要永远记住祖宗之仇",怎么可解释为把复仇之事“寄希望于万世子孙”呢?朱熹一讲“盗贼四起。人心动摇”,怎么就是意味着“安内”先于“攘外"呢?这种无限上纲和任意引伸的作法,实在令人寒心。
            (五)王文的第四部分,说朱熹“刪改异教的图籍",“为了遮掩‘家丑',为了替周、程一脉相承的道学,也即是为了自已的宗派,披上千圣相传的道衣,竟不择手段,托名空同道士邹诉,以撰述《周易参同契考异》为幌子,把《参同契》所附的9个图.....都删掉了。”又说:“朱熹企图藉此淹尽天下人的耳目岂非怪事!作伪心劳日拙,道学家出此下策,这就是治学的品德问题"。(第35页)
            实际情况怎么样呢?据一些学者研究,《周易参同契》是中国的一部最古老的炼丹术著作,它是一部古代的化学著作(见袁翰青《中国化学史论文集)三联书店,1956年版)。朱熹对它进行过研究搞清它的作者魏伯阳是东汉会稽上虞人。魏不是道士,而是隐士《周易参同契》最初不是道家的著作,后来才被道家将它网罗到自己的门下,变成了道家的著作。朱熹还对它进行过注释,使用“邹欣”的笔名,对中国古代化学史的研究做出了贡献,这根本谈不上“不择手段"或“治学的品德问题”.更谈不上是要掩盖理学与道家的关系。
            八、总论
            王先生再三声称,他揭示道学和道学家以及朱熹的为人和治学的“虚伪性",“有助于肃清封建意识形式的流毒",(第59-60页)“有助于我们批判封建残余的意识形态"。(第3 -4页)
            王先生的意愿自然是无可厚非的.不过,这种批判和肃清首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正确区分精华和糟粕.并区分思想家个人和他的理论体系,尤其是他身后经过后人不断加工后的理论体系。不要把这种批判和肃清变成对历史上某一位思想家的“批判",重复当年“纹諽”中那种“打倒一切"、“否定一切”的作法,造成思想混乱。
            附录:王越《南宋反道学的斗争》收录于《宋元文史研究》
            《宋元文史研究》在线阅读链接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131/6011242211002004.shtm


            IP属地:北京6楼2019-10-15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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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了,顶一个,黑朱,一些黑朱学的人,是无孔不入,无事生非


              IP属地:贵州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9-10-15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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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思想家的命运何其多舛,生前与统治阶级思想不一致,不附合高层,无情打击,身败名裂。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0-03-25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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