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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姻是天作之合,非人力可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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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姻是天作之合,非人力可阻!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王公贵族的婚姻“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利益,而不是个人情感”。过去“反封建”红学常依据这句话来论述荣国府在宝玉婚姻上取钗舍黛具有如何的“必然性”。但如果将这话放进曹雪芹的脂评本原著中来看,却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错误。因为贾母为首的荣国府家长在宝玉婚姻上恰恰选择的是黛玉,而不是宝钗!
固然,贾府家世利益考量,选择宝钗确实远远优于黛玉。宝钗是“仕宦名家之女”,薛家与贾家同列“护官符”中,乃是金陵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黛玉出身则比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要低微很多,以至于初入贾府时看三等仆妇的吃穿用度都要仰视,以为“不凡”,甚至“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贾、薛联姻属于强强联手,贾、林联姻则具有“扶贫”性质。再看宝钗本人,容貌丰美、贤淑善良、勤于女红、善于持家,即使从纯儒家的角度去评判,也堪称是妇德、妇容、妇言、妇工俱全的完美女性。而黛玉与宝玉狎昵无度,妇德有亏;尖酸刻薄,妇言亦不足论;容貌虽佳,与宝钗相比,却是“人多谓黛玉不及”;论女红更是一年中难得拈几回针线。
然而,脂本前八十回中,贾母却偏偏放着家世雄厚、四德完美的宝钗不取,而选择了出身低微、个人品行修养亦不足的黛玉。第66回作者借兴儿之口明言:“他(宝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此外,第25回的凤姐、第57回的薛姨妈也都相继体察到贾母的心意是撮合二玉姻缘。到第79回,连王夫人也默认了黛玉的准儿媳地位,要黛玉出面劝说宝玉去结交孙绍祖等官场中人。这位史老太君何以如此?因为她始终是把个人的爱憎好恶放在整个贾府的家世利益之上的!
实际上,贾母选中黛玉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贾母是最爱脸面、图虚荣之人。她最喜欢的是孙辈在外人面前作出正经礼数,“与大人争光”,故宁可“背地里所以才纵他一点子”,否则“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黛玉善于“邀恩宠”、“独立名”的心机眼力,就很投合贾母这一点。不要看黛玉背地里经常哭闹,抱怨贾府对她“风刀霜剑严相逼”。可贾母一来,便“亲自用小茶盘捧了一盖碗茶来奉与贾母”,显得十分知书达礼。如何让贾母不喜?相比之下,宝钗则是真正个性耿直之人。尽管平素间贾母也喜欢宝钗端庄稳重,但宝钗蘅芜苑“雪洞”一般的室内布置却明显是在外客面前大扫了贾母的脸面,让贾母觉得“忌讳”、“不象”、“很离了格儿”。宝钗是宁可坚持自己的爱好和原则,也不愿意为迎合家长而改变自己。两相对比,贾母当然是舍钗取黛。其二,贾母对黛玉的无比宠溺,肯定还有补偿当年女儿贾敏低嫁林如海的心理。这位老太太心中必定还有惋惜当年女儿嫁错人以至于早死的心结,所以才执意要让女儿的骨血回流荣国府。王夫人当然也清楚贾母的心意,加上王夫人与宝钗的个人情感甚至还不及她与黛玉更为亲厚,所以到前八十回快结束时,王夫人也默认黛玉做她儿媳了。
但如此一来,贾母等家长的选择就跟恩格斯的判断完全相反。不过,深入分析一下作者的用意,这一点也完全不难理解。《红楼梦》写的是贾府的末世。而史老太君正是末世荣国府的掌舵人。正因为贾母是感性而非理性之人,始终将她的个人好恶放在荣国府的家世利益之上,一味崇尚奢华虚荣,而不知勤俭守拙之道,贾府后来才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走到分崩离析、子孙流散的地步。若非如此,一个百年望族即使在官场上失势,凭借自己良好的家风,最起码也能维持一个中等世家的体面,以后还有的是机会东山再起。何至于沦落到“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的地步?所以,贾母对宝玉婚姻的选择,恰恰从一个侧面折射了贾府崩溃的深层原因。
更深一层,从《红楼梦》大色空题旨的角度看,前八十回中贾母钟意二玉姻缘,排斥金玉良姻。宝玉本人也一度错把黛玉当知己,对宝钗多有疏远。可到了后三十回佚稿中,依然是黛玉夭亡,宝钗嫁给了宝玉。而且宝钗、宝玉婚后还夫妻恩爱甜蜜,“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且宝玉“甘心受屈”于宝钗。到最后又是宝钗主动引导宝玉悟道出家,“虽离别亦能自安”、“睡足酴醿梦也香”。这就更加说明癞僧所主张的二宝金玉良姻乃是天作之合,而非人力可谋,亦非人力可阻。恰如《红楼梦》神话框架所暗示的那样,顽石再怎么痴迷绛珠,也终究与绛珠无缘。而真正能够拯救顽石的,还是其创造者女娲!所谓“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曹雪芹推崇金玉良姻、推崇宝钗式法爱的深意,也正体现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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