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真定卫所军屯对白佛村的影响
真定,自古为北方重镇,扼燕晋咽喉,控南北通衢,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在明代作为京畿要地,与保定北京并称北方三雄镇,明代的兵制以卫所军屯制为主,真定府有真定卫、神武右卫长期驻屯,对当时石家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许多村落的形成产生过重要影响。
明代初期朱元璋为加强边防,巩固北征胜利,下诏编订军役法,置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自京师达于郡县,借立卫所,五千人为指挥,千人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当时的真定卫各所,设有“军屯七十有二”坐落滹沱河沿河一带,村社错设,军民杂居屯地。
白佛村关帝庙民国十四年《重修关帝庙碑记》记载:原关帝庙有旧碑,上有真定卫南街白佛屯等字样,通过这些文字判断,当时在白佛村也有军户驻屯,《白佛村朔源》有二十四军户的记载,但是记载不详,无法详考,据《真定县志》记载“宣德五年,拨神武右卫于真定府”“军屯三百余处,坐落冀州、衡水,保定等州县”除守城军士外“军余屯种,每屯计率二三十名”这个数和记载是吻合的。
真定是明朝官兵北征的必经之地,卫所的军兵不乏从征留戍者,石家庄地区如南翟营村、南高营村等都留有家谱和碑碣记载,谈固村“营疙瘩”也是当年屯兵之地。由于常年战争,真定一带“民物凋丧,千里丘墟,旧存者十仅二三”大批卫所的设立,无疑给当地人民增加繁重的经济负担,为了缓解军需供应,于洪武七年(1374年)诏定屯田法,推行以屯养戍的政策,分给农田、农具参与耕种。
真定的卫所、军屯负担了维护封建统治,抵御异族入侵的重任,也对当地的人口增长,经济文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洪武、永乐两朝,多次向真定府移民,在这种背景下,屯守于真定的卫所大多数人员在军屯从事耕种,促使农业发展,参与城镇建设。
白佛村兴宁寺嘉靖三年《重修兴宁禅寺碑》有载“钦差守备真定等处*方致仕指挥孙怀”“真定街右千户所***白瓒书”。“指挥孙怀”这个人作为官员,参与了这个地区好多寺庙的修建,在诸多寺院碑刻上留有姓名。白佛村兴宁寺在明代重修过程中,得到了真定府、卫军政官吏支持,有的参与监修,有的捐资扶植,有的撰碑著文,有的书丹题额,可见卫所军屯对兴宁寺的重视,和对白佛村当时的发展曾产生过的影响。
由于推行带有奴隶制逸风的世军制,强迫军户世世代代承担比一般农民苛重的税负和军役,只有少数军官能享受特权,这种制度引起广大军户不满和反抗,清军入关后,对明朝兵役进行改革,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废除卫所、军屯,军籍改为民籍,军户变身为农户,有的形成村落,有的并入当地村落,大片的军屯耕地归入地方,耕地面积扩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的当时白佛人口、农业的生产发展。
真定,自古为北方重镇,扼燕晋咽喉,控南北通衢,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在明代作为京畿要地,与保定北京并称北方三雄镇,明代的兵制以卫所军屯制为主,真定府有真定卫、神武右卫长期驻屯,对当时石家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许多村落的形成产生过重要影响。
明代初期朱元璋为加强边防,巩固北征胜利,下诏编订军役法,置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自京师达于郡县,借立卫所,五千人为指挥,千人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当时的真定卫各所,设有“军屯七十有二”坐落滹沱河沿河一带,村社错设,军民杂居屯地。
白佛村关帝庙民国十四年《重修关帝庙碑记》记载:原关帝庙有旧碑,上有真定卫南街白佛屯等字样,通过这些文字判断,当时在白佛村也有军户驻屯,《白佛村朔源》有二十四军户的记载,但是记载不详,无法详考,据《真定县志》记载“宣德五年,拨神武右卫于真定府”“军屯三百余处,坐落冀州、衡水,保定等州县”除守城军士外“军余屯种,每屯计率二三十名”这个数和记载是吻合的。
真定是明朝官兵北征的必经之地,卫所的军兵不乏从征留戍者,石家庄地区如南翟营村、南高营村等都留有家谱和碑碣记载,谈固村“营疙瘩”也是当年屯兵之地。由于常年战争,真定一带“民物凋丧,千里丘墟,旧存者十仅二三”大批卫所的设立,无疑给当地人民增加繁重的经济负担,为了缓解军需供应,于洪武七年(1374年)诏定屯田法,推行以屯养戍的政策,分给农田、农具参与耕种。
真定的卫所、军屯负担了维护封建统治,抵御异族入侵的重任,也对当地的人口增长,经济文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洪武、永乐两朝,多次向真定府移民,在这种背景下,屯守于真定的卫所大多数人员在军屯从事耕种,促使农业发展,参与城镇建设。
白佛村兴宁寺嘉靖三年《重修兴宁禅寺碑》有载“钦差守备真定等处*方致仕指挥孙怀”“真定街右千户所***白瓒书”。“指挥孙怀”这个人作为官员,参与了这个地区好多寺庙的修建,在诸多寺院碑刻上留有姓名。白佛村兴宁寺在明代重修过程中,得到了真定府、卫军政官吏支持,有的参与监修,有的捐资扶植,有的撰碑著文,有的书丹题额,可见卫所军屯对兴宁寺的重视,和对白佛村当时的发展曾产生过的影响。
由于推行带有奴隶制逸风的世军制,强迫军户世世代代承担比一般农民苛重的税负和军役,只有少数军官能享受特权,这种制度引起广大军户不满和反抗,清军入关后,对明朝兵役进行改革,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废除卫所、军屯,军籍改为民籍,军户变身为农户,有的形成村落,有的并入当地村落,大片的军屯耕地归入地方,耕地面积扩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的当时白佛人口、农业的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