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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脂用语习惯之五:“艳冠群芳”、“群芳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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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脂用语习惯之五:“艳冠群芳”、“群芳之冠”
曹雪芹以宝钗为《红楼梦》中“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脂砚斋以宝钗、黛玉为金陵十二钗的并列冠首。这两者看似矛盾,实则相互统一。脂砚斋的两条相关批语如下:
甄英莲乃副十二钗之首,却明写癞僧一点。今黛玉为正十二钗之冠,反用暗笔。盖正十二钗人或洞悉可知,副十二钗或恐观者忽略,故写极力一提,使观者万勿稍加玩忽之意耳。(甲戌本第1回侧批)
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添秦可卿有七,熙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凤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是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意。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茜雪、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庚辰本第17、18回双行夹批)
拥林派红学经常断章取义地引用前一条脂批来强调“黛玉为正十二钗之冠”,但实际上脂砚斋强调的是“薛林二冠”。事实上,前一条脂批因为是仅比较英莲、黛玉二人,所以才分别说她们二人乃是“正十二钗之冠”、“副十二钗之首”。而后一条脂批涉及到了宝钗,所以脂砚斋的说法就是“薛林二冠”,认为宝钗、黛玉并列为正十二钗的冠首。故此,脂砚斋并无让黛玉独占鳌头的意思,她强调的是宝钗、黛玉为金陵十二钗的并列冠首。
而曹雪芹的说法则又看似不同,完全以宝钗为“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
晴雯拿了一个竹雕的签筒来,里面装着象牙花名签子,摇了一摇,放在当中。又取过骰子来,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揭开一看,里面是五点,数至宝钗。宝钗便笑道:“我先抓,不知抓出个什么来。”说着,将筒摇了一摇,伸手掣出一根,大家一看,只见签上画着一支牡丹,题着“艳冠群芳”四字,下面又有镌的小字一句唐诗,道是:
“任是无情也动人。”
又注着:“在席共贺一杯,此为群芳之冠,随意命人,不拘诗词雅谑,道一则以侑酒。”众人看了,都笑说:“巧的很,你也原配牡丹花。”说着,大家共贺了一杯。宝钗吃过,便笑说:“芳官唱一支我们听罢。”芳官道:“既这样,大家吃门杯好听的。”于是大家吃酒。芳官便唱:“寿筵开处风光好。”众人都道:“快打回去。这会子很不用你来上寿,拣你极好的唱来。”芳官只得细细的唱了一支《赏花时》:
“翠凤毛翎扎帚叉,闲踏天门扫落花。您看那风起玉尘沙。猛可的那一层云下,抵多少门外即天涯。您再休要剑斩黄龙一线儿差,再休向东老贫穷卖酒家。您与俺眼向云霞。洞宾呵,您得了人可便早些儿回话;若迟呵,错教人留恨碧桃花。”
才罢。宝玉却只管拿着那签,口内颠来倒去念“任是无情也动人”。听了这曲子,眼看着芳官不语。湘云忙一手夺了,掷与宝钗。(第63回)
黛玉得到的评价却是“风露清愁”、“莫怨东风当自嗟”,并无冠首之誉:
黛玉默默的想道:“不知还有什么好的被我掣着方好。”一面伸手取了一根,只见上面画着一枝芙蓉,题着"风露清愁"四字,那面一句旧诗,道是:
莫怨东风当自嗟。
注云:“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
这与脂砚斋关于“薛林二冠”的说法岂不矛盾?其实完全不矛盾。因为金陵十二钗的排序是允许并冠的,钗黛在册子里合为一图一咏。但大观园群芳却是不允许并冠的,钗黛分别抽取的是不同的花名签。故此,曹、脂设定的原则就很清楚了:在允许并冠的前提下,宝钗、黛玉是并列的金陵十二钗之冠。但在不允许并冠的前提下,则以宝钗为“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黛玉只能屈居第二。不过,由于钗黛合一,黛玉得了第二,也能获得花王牡丹的陪饮,表示这个第二名也有获得并列冠军的潜在资格。这样来看,曹、脂尊钗抑黛的立场与钗黛合一的构想在书中也是统一的。就角色分量而言,钗黛是作者的一体两面,因此钗黛可以合一。就价值取向而言,宝钗代表了作者理想中的完美自我,黛玉代表了作者批判反思的昔日自我,故尊钗抑黛、取钗舍黛又是必需的。所以,曹脂对黛玉既批判反思又怜爱同情,对宝钗则一律是盛赞有加、推崇备至!
(配图:川剧《薛宝钗》,王玉梅 饰 薛宝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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