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前段时间小弟出了点车祸,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被撞,对方撞的我的右侧面,然后我没有让右,交警判的平等责任,对方没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我的副驾肌肉拉伤就医产生两次费用,一次100多的对方给了,一次300多的对方不给了。车损2w多对方也明确说不给。现在车在4s店快修好了,走代为追偿。现在有两个小问题,第一,保险公司让把修车的两万多让我自己先垫付了,再去申请保险公司反钱,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
第二,保险公司人伤这块不给走代为追偿,对方也不给,虽然钱不多但是让对方这种人占便宜挺恶心的,我应该怎么把钱要出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报警或者打银保监会?谢谢各位大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