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
(一)市车辆停放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负责单车企业的准入引进、配额制定、投放管理;根据公众出行需求和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实际组织科学论证,提出城区共享单车控制规模和年递增或减少数量,报市中心城区车辆停放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共享单车运营服务质量进行日常考核,督促企业落实各项义务。————
(二)市公安局:负责共享单车的登记挂牌、泊位设置、秩序管理等工作,查处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故意丢弃、损毁、非法占有和涉嫌经济犯罪等行为;会同市委网信、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共享单车网络信息安全监管。——————
(三)市城市管理局:依法查处店外经营侵占泊位以及使用地锁、石墩、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等行为,配合做好共享单车泊位建设工作。
(四)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政策研究制定;依法依规加强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行业营运秩序监管,及时查处违规运营行为;做好共享单车和城市公共交通有效对接,在大型公交转接站设立单车停放点或接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