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宇宙三公理”的数学表达式的基本解释:
1、 时间公理分为时刻分理和时段分理两部份。
时刻分理:t∈-(∞,+ ∞)为无尽【时间没始终】。
时刻无限多是时间本性之一。t为时刻。
时段分理:△t>0为永前【增量恒为正】。
时段单向延续且可以任意短少使时段可以无限分割。这是时间本性之二。△t为时段。
2、 空间公理分为点分理与空时关系分理两部份。
点分理:r∈(0,+ ∞)为无界【点点可居中】。
点数无限多,点点不同又点点平权。这是空间本性。这里点P=(r,θ,φ )[球坐标],r为距离。
空时关系分理:r=ct为永在【空间存现在】。
距离可以任意伸长缩短使任何点都能够出现在当前时刻。任何点都能够出现在当前时刻是空间与时间的基本关系。这里c为光速常量。r=ct表示P点是光即时到达之点。
3、 质量公理分为总体分理和质空关系分理两部份。
总体分理:m∈(0,+ ∞)为无限【质量无穷大】。
宇宙的总质量无限大使得任一物件的质量可以无限少,于是任意物件的质量都可以被无限级地分割。这是质量本性。这里m为静质量。
质空关系分理:Bn≠B0为永有【不均布满空】。
宇宙空间内的任何部分都充满着质量,但各部分空间内的质量分布密度都不相同。这是质量与空间的基本关系。Bn为物件第n次被割出部分的密度,B0为原物件密度。Bn≠B0表示如果把任一物件作逐级分割,则各级物件的密度永远不会相等。就是说“质布空间永不均”,物理学上表达为“测不准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