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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征文】Do The Hippogriff/做个鹰头马身有翼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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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1980s伦敦,围绕原创人物展开。
激情开坑贷款还债。

送给宝贝困和宝贝艇和所有我爱的滚人。


IP属地:北京1楼2019-05-15 22:06回复
    一九八二年八月三十日
    第一次遇见约翰,是在圣芒戈外头的大街上。我陪着当时的女友——她的手指被她家衣柜里不知道什么玩意咬伤了,肿成了苹果那么大的蓝紫色脓包。那男人就那么四仰八叉地躺在医院外人来人往的台阶正中央,好几次差点被来来往往的麻瓜踩到。几乎所有路人都朝他恶狠狠地扔着白眼,可他一点都没注意,他正忙着以一种我现在诸事不顺最好别来惹我的表情死盯着街对面的垃圾桶,手里晃着一瓶剩下一半的炸尾螺伏特加,每喝一口鼻孔里还会冒出白色的烟。
    我挺能理解人们在医院外头喝酒,大家都知道,人生艰难,如果你在半夜十二点孤身一人等在医院外头,那的确是需要点酒精来度过那个夜晚。但对于麻瓜们来说,这里只是一家普通的百货公司。而一个奇装异服的男人躺在百货公司的楼梯上,鼻孔里还冒着烟,是绝对要惹出麻烦的。于是我把他扛了起来带进医院大堂,我刚松开他的肩膀三秒钟,这个金发的矮个子就像金色飞贼一样以惊人的弹跳力满屋子横冲直撞。五分钟以后,我把他从大钟顶端的妖精雕像身上扒拉了下来。
    你很少能遇见像一九八二年八月三十日晚上的约翰·特德森那么惨的人,等他第二天在圣芒戈的大理石地板上自己的呕吐物中清醒过来以后告诉我——那天下午他刚和别人组了个乐队,晚上吉他手就和鼓手就在酒吧里打了起来,鼓手喝多了扬言要使用不可饶恕咒,吉他手和贝斯手用两道昏迷咒把他从地上拖到了天花板上,还在墙上炸了个窟窿。此时来劝架的酒吧老板魔杖走火炸飞了吉他手的一条胳膊,贝斯手被溅起三米高的血吓得晕了过去,一直到现在都还没醒。
    你知道他们怎么说,那是最好的时代,那是最坏的时代,但是当所有人都只听玫瑰蒲蒲绒的时候你就知道,那绝对称不上什么好时代。那年我刚毕业,就立刻步入了失业阶段。N.E.W.Ts一共考了五门,其中三门拿了Poor,变形课还划时代地拿了个T。我身无分文,也没有住处,只好暂住在女友家里,任凭她的父母对我如何冷嘲热讽。
    一九八二年八月三十日凌晨三点的圣芒戈,我的女友用魔杖指着我的鼻子,用吼叫信听了都要自愧不如的尖嗓子怒气冲天地骂了我五十分钟窝囊废,连医药费都出不起,还要把她爸妈大半夜从床上拖来医院替她交钱。这场单方面的吵架还伴随着一个我刚在街上捡的陌生男人醉醺醺的叫好声,他大概以为这是一场什么魁地奇比赛。之后她用一个咒语把我甩飞到墙上,我的手表从高空掉落下来,碎成了渣渣,然后她和我分了手。
    那块手表是我妈留给我的,也是我现在全身上下仅剩的家当。所以等那个陌生男人从宿醉中清醒过来以后,我就赖上了他。
    第二天,我搬出了女友家,和约翰一起组了个乐队,就是后来的古怪姐妹。


    IP属地:北京2楼2019-05-1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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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三年八月三十日
      假若要以一个什么词来准确地形容约翰·特德森,那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很准确的——一只弹跳力惊人的金色飞贼。
      常常我们在酒吧演出的时候他会举着麦克风疯狂地甩头发,一边像陀螺一样转圈,打翻所有坐在第一排的观众的玻璃杯,然后哪个喝多了的醉鬼就会往他身上扔啤酒瓶,而我被架子鼓束缚住,来不及冲出去救场,眼睁睁看着他们扭打成一团,最后我们被赶出去。
      我们的乐队那时候还叫独角兽蓝血(ВLue Unicorn ВLood),一年/前那场意外的幸存者中唯一还愿意留在乐队里的人是贝斯手泰勒——一个棕头发蓝眼睛神情腼腆的小伙。吉他手是最后加入的,是个叫安德鲁的抓马国王,他的老吉他会自己咿咿呀呀地自己唱歌,所以约翰很不喜欢他,但我们又必须忍受他,因为每当约翰又在酒吧里跟人打架的时候,安德鲁就能派上用场。
      安德鲁差不多是我们中唯一会打架的人,泰勒胆小的要命,我要是赤手空拳还能打赢不少人,一用上魔杖就全完了。而约翰则更不必说了——每次都是他先惹事,然后自己被打得鼻青脸肿回来。
      我们谁都不知道安德鲁姓什么,他自己也从来不说,只知道他家好像是那本厚的能拍死人的“二十几古老的纯血家族”上榜上有名的一支,大约安德鲁也不是他本来的名字。他从霍格沃茨毕业的时候,手握未来法/律执行司部/长的优秀履历,成为了一名傲罗。正当他在魔法部混地风生水起的时候,这位祖/宗把饭碗一摔不干了,扔下他金光闪闪的仕途,背着叔叔留下的吉他浪迹天涯去了。他的纯血老爸老妈和一大帮多地吓死人的亲戚连带着家养小精灵全都气的够呛,还把他的名字从族谱上烧了。但安德鲁本人一点也没在乎,继续在世界各地的街头表演和睡小姑娘。后来我们有了些起色,第一次站在曼切斯特的舞台上表演的时候,有个女孩子一路从美国追过来,撕心裂肺地对安德鲁喊话说我爱上你了我不能离开你我会心碎而死的,一边泪流满面地举着一瓶爱情魔药在人群上方到处乱挥,吓得我们不得不临时终止了那场演出。后来有关安德鲁身世的传说有了五花八门的十几个版本,有说他是布莱克家失散多年的继承人的,有说他是罗伊娜·拉文克劳的传人的,我听过最离谱的一个版本是说他是某个古时候的国王和传/奇女巫摩根勒菲的私生子那一支最后的血脉,之后我们就一直拿这个嘲笑他。
      但是谁也不能否认安德鲁的才华,他的手指只要一触到琴弦,那蓝色的吉他就像长在了他身上似的,好像他的血液能顺着指尖流进那块木头,然后让吉他代替自己聆听、歌唱,甚至心跳,当然除了那把吉他一意孤行用杀猪般的嗓音唱歌的时候。我和约翰大约密谋了五十次要搞坏他的吉他,或者用魔法胶布粘上那张裂开的嘴。有一次真正实施的时候我的手指被它狠狠地咬了一口,之后那破玩意还全天候以一种极其刺耳的声音循环广播我俩的罪行。安德鲁则像个法/官一样岔开腿坐在我们唯一的沙发上,以一种极其深邃的眼神对我们进行道/德谴责,后来我们就放弃了。


      IP属地:北京13楼2019-05-1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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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鲁也是那个强烈要求我们改名叫古怪姐妹的人,因为他这辈子都不想和贵/族(ВLueВLood)沾上一点边。我就觉得独角兽蓝血挺好的,凭什么因为你一个叛逆公子哥的童年阴影说改就改了。后来是约翰·特德森拍的板,还说为了庆祝改名我们下一场表演应该一起穿女装,这个提议被我以把他推进池塘的方式否决了。
        第一年我们没什么名气,演出的时候来看安德鲁的人最多,尤其是小姑娘,全都发了疯似地喜欢他。可能她们觉得安德鲁特别像一个落魄王子,内心有着无法愈合的伤疤,需要她们用爱来填满,当然还因为他长得特别帅。所以当时演出结束后我们几个在吧台喝闷酒,安德鲁已经左边一个右边一个,腿上还坐着一个在后头亲/热了。
        这段时间里我负责赶走所有来骚扰约翰,嘴里嘟囔着“美/女来陪我喝一杯”的醉男人。约翰五官很柔和,眼睛是好看的灰绿色,睫毛长的要命,头发垂下来挡住下颌角的时候,的确有点像个姑娘,还是个漂亮姑娘,总之光看他的脸你绝对想不到他在舞台上那副金色飞贼样。有时候我会一把搂住他的肩膀对来的人说:“不好意思,美/女有男朋友了。”于是约翰特德森就气得满脸通红,还威胁说要趁我睡着放蒲蒲绒来咬我。我耐心地跟他解释蒲蒲绒是不咬人的,他就醉醺醺地唱反调说它们咬,如果有人做了什么特别丧/尽/天/良的事就咬。
        这一天,当我们像往常一样在吧台胡闹的时候,有个留着滑稽的八字胡,穿着亮红色连体裤的男人找到我们,说他是胡椒骑士唱片公/司的,他们很喜欢古怪姐妹的音乐,希望签下我们,还承诺在一年之内帮我们出第一张唱片。
        胡椒骑士唱片我们都听说过,玫瑰蒲蒲绒就是和他们签的约。如果我们四个有什么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极其讨厌玫瑰蒲蒲绒,且一致认为他们唱的都是肥皂泡泡和痔疮魔药堆出来的邪/恶垃/圾,还在无聊的时候编出了一堆双关笑话。那如果这个公/司能让几个唱奶奶听的早安歌的饭桶红遍大街小巷,那填饱我们几个的肚子应该没什么问题。
        六个月后我们出了第一张唱片,就叫《古怪姐妹》。


        IP属地:北京14楼2019-05-17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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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一个Andrew·Someone的人设图
          Led Zeppelin的吉他手Jimmy Page
          呜呜呜我永远喜欢页老师
          btw百度sl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9-05-1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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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四年八月三十日
            预言家日报娱乐版在一九八四年是这样评价《古怪姐妹》这张唱片的:
            “充斥着满月之夜的狼人被摄魂怪吻过以后发出的尖叫”(泰勒:精妙绝伦的比喻。)“如果有什么人会喜欢这帮小丑的音乐,那大约是阿尔巴尼亚森林里的吸血鬼或者山精。而编辑能够给所有在意自己听觉系统健康的正常巫师唯一的建议就是:离他们的音乐远点。”这一段话只占了两三行的空档,剩下密密麻麻的一整页全都在编排安德鲁其实是个黑巫师,用被他吸引的年轻姑娘做人体实验,完事以后还吃掉她们的心脏,因为“据可靠消息来源,安德鲁实际上是臭名昭著的布莱克家族的继承人,而他们家的人全都热衷于黑魔法。”配图是一张在混乱的斗殴中偷拍的照片,约翰被一个过肩摔扔到了地上,我高举着鼓槌试图敲谁的脑袋,安德鲁正恶狠狠地拔出魔杖施什么恶咒,而泰勒压根就不见踪影。
            (约翰气急败坏地对安德鲁说:操!我就知道上周被你甩了的那个女的是个记者。)
            后来约翰和安德鲁吵架的时候,就用那种魔法强力胶偷偷把几十张这篇报道粘在他卧室的墙上,于是安德鲁足足有一个月没带任何一个女孩子回家。
            总之在那之后我们的经理人利亚姆找到我们,希望我们做一些大众会喜欢的音乐——“轻快一些的,活泼一些的,从巨人到妖精都能跟着跳舞的,你们知道,像玫瑰蒲蒲绒那样的音乐。”我们都气的要死。
            或许是为了和**经理人唱反调,约翰写出了著名的《做个鹰头马身有翼兽》。
            约翰对神奇动物的狂热并不是一朝一夕间形成的。在学校里我就听说过他的事迹,只是那时我还不认识这个臭名昭著的格兰芬多刺儿头,掠夺者们创下的关禁闭总时长纪录差点被他一个人打破了。约翰六年级的时候在保护神奇生物课上跟凯尔特伯恩教授叫板,并坚持他讲的莫特拉鼠的产地是错误的——“假如你的脑子没被完全锈住就会意识到,沿海地区压根就不具备它们生存的条件,老顽固。”我没能有幸亲眼见到这个场面,但事后我的朋友绘声绘色地给我完整地表演了一遍——那老头挥舞着一只莫特拉鼠气急败坏地跳起来说:“特德森先生,如果你觉得你比纽特·斯卡曼德还了解莫特拉鼠的话,你为什么不给我们写个课本呢?”结果他太过激动以至于不小心踩上了另一只趴在草地上吃甲虫的莫特拉鼠,那东西跳起来挂在凯特尔伯恩的大腿上,狠狠咬了他一口,然后这可怜的一百多岁的老头的肛门里就开始像圣诞烟花一样冒火花,剩下的学生一半在草坪上笑地站不起来,一半坚持把老教授护送到校医院。其他年级的学生课也不上了,全都扒在楼梯上看一个肛门里冒火花的老头被簇拥着穿过城堡。这事以后约翰就真的就退学周游世界找神奇动物去了,至于之后发生了什么他似乎很不愿意提及,我也就没再追问了。


            IP属地:北京22楼2019-05-26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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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四个最开始都住在一起,我和约翰基本上破产了,安德鲁他老爸老妈不仅让他在族谱里消失,还顺带把他从家族古灵阁账户上永久除名了。泰勒是我们当中唯一有点积蓄的人,但是他声称自己“厌烦了中产阶级的庸俗生活,需要逃离物质主义的魔爪,”硬要来和我们挤在一间狭小的麻瓜出租屋里。安德鲁施了些花里胡哨的驱赶麻瓜的咒语,还让空间变大了好几倍。
              假如你要进约翰的房间,就得特别小心了。他在写一本关于神奇动物的书,他写书倒不要紧,问题是他写的书会咬人。那毛茸茸的东西像看家狗一样在有限的空间里上蹿下跳(这一点我怀疑是和约翰学的),发出极其刺耳的吠叫,有时还会在约翰痛心疾首的注视下把自己撕成碎片。我和泰勒打过赌,假如让约翰的书和安德鲁的吉他打一架到底谁会赢,结果我又被咬了,这事也就没办成。后来我们想了一个办法,朝那呼哧呼哧喘气的怪物书扔一本《隐形术的隐形书》,然后那书就像一只脾气特别坏的地精试图抓住一个隐形的毛球一样不理睬我们了。不仅如此,经我们讨论认为衣柜里的狐媚子绝对不是——像他自己声称的那样——一直就在那的,而是他故意养着的。我还在他卧室的墙上见到过一串绿色的方形卵,恶心地我把晚饭都吐了出来。除此以外,尽管任何实质性证据,但安德鲁坚持认为房子里还有一只隐形兽,趁我们不在家偷吃他的早餐麦片。我们都没好意思告诉他,他找的“隐形兽”应该就叫约翰特德森。
              我们围绕约翰那首歌展开的争论是这样的:
              “约翰,除非你背着我们偷偷是条人鱼,不然这首歌压根就没调子。”安德鲁插嘴道:“朱利安说得不对,不仅仅是没调子。假如吼叫信和摄魂怪能结婚生孩子,那小孩一生下来就绝对会唱这歌。”
              泰勒则采取了更温柔的方式——富有感情地大声朗读约翰写的词试图令他自己感到羞愧。
              “像多毛的巨怪一样摆动你的身体,我学着如何去摇滚。我像个疯妖精一样旋转,我要独自跳舞。我像独角兽一样律动,到天亮也不停歇。天才,约翰,你是个天才。你知道这首歌发行以后妖精全族都会讨厌我们的吧,还有巨怪,博格特,幽灵,当然还有鹰头马身有翼兽,你这辈子都别再想碰它们一下。”
              然后约翰做了一件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成熟的事——他离家出走了。
              最终我们决定把《今夜如此》当做单曲发布,然后把约翰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歌偷偷塞进唱片的B面,祈祷没有人会注意到它。
              没有人特别高兴,但至少约翰不再拒绝和我们所有人讲话了。


              IP属地:北京23楼2019-05-26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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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tw强烈建议大家真的去听下do the hippogriff这首歌
                我担保once in a life time experience 我听哭了我真实听哭了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26楼2019-05-26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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